关于开展学校2025-2027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4-05-11 08:05          阅读次数  

各职能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项目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信息化办作为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网络运行维护项目的论证申报等相关工作。

为了更好的落实学校通知要求,顺利完成信息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和使用,请有信息化建设需求的部门按通知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项目方案的可行性、项目造价的合理性做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符合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和学校的相关要求。
  一填报单位

未来三年(2025-2027有信息化建设需求的各职能部处、直属单位

二、填报范围

与信息化有关的硬件、软件和系统包括信息系统、服务器、网络存储、交换机、路由器等根据历年评审专家的建议和信息化办答辩过程中的总结,明确不予支持的内容包括:信息服务类(定制开发、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云端系统服务等)、办公软件类(officewindows等)办公设备类(电脑、笔记本、打印机、相机、复印机、扫描仪、移动硬盘、U盘等)。

三、填报内容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设备资料购置项目概算评审表附件2

3.单价100万以上仪器设备明细表附件3

4.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4

5.《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6.《项目其他情况说明》附件6

四、填报要求

1. 申请购置信息系统的,应针对信息系统建设的用途、功能需求和市场价格等进行充分调研论证,不得拆分建设需求多年分期申报。

2. 服务器硬件设备购置需求的,应确认学校云服务器资源无法支持,并提供本单位3年内相关设备的购置和使用情况说明

3. 对项目合理性不充分、方案可行性不科学、造价不合理的不予上报避免项目上报后审减率过高。

4. 按照附件6要求准备佐证材料,准备充分的佐证材料有助于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五、其他事项

1.更多申报注意事项请参考《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项目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2.请于2024524,将填报材料通过学校服务大厅“部门间文件传阅”(文件传阅人:葛永兴),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信息化办

3.联系人:葛永兴    联系电话:85099011


                                              

附件: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xlsx

     附件2.设备资料购置项目概算评审表.xls 

     附件3.单价100万以上仪器设备明细表.xlsx 

     附件4.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docx 

     附件5.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6.项目其他情况说明.docx



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

                                                 202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