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项目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信息化办作为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网络运行维护项目的论证申报等相关工作。
为了更好的落实学校通知要求,顺利完成信息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和使用,请有信息化建设需求的部门按通知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项目方案的可行性、项目造价的合理性做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符合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和学校的相关要求。
一、填报单位
未来三年(2025-2027)有信息化建设需求的各职能部处、直属单位
二、填报范围
与信息化有关的硬件、软件和系统,包括信息系统、服务器、网络存储、交换机、路由器等。根据历年评审专家的建议和信息化办答辩过程中的总结,明确不予支持的内容包括:信息服务类(定制开发、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云端系统服务等)、办公软件类(office、windows等)及办公设备类(电脑、笔记本、打印机、相机、复印机、扫描仪、移动硬盘、U盘等)。
三、填报内容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设备资料购置项目概算评审表》(附件2)。
3.《单价100万以上仪器设备明细表》(附件3)。
4.《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4)。
5.《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6.《项目其他情况说明》(附件6)。
四、填报要求
1. 申请购置信息系统的,应针对信息系统建设的用途、功能需求和市场价格等进行充分调研论证,不得拆分建设需求多年分期申报。
2. 有服务器等硬件设备购置需求的,应先确认学校云服务器资源无法支持,并提供本单位3年内相关设备的购置和使用情况说明。
3. 对项目合理性不充分、方案可行性不科学、造价不合理的不予上报,避免项目上报后审减率过高。
4. 按照附件6要求准备佐证材料,准备充分的佐证材料有助于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五、其他事项
1.更多申报注意事项请参考《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项目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2.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填报材料通过学校服务大厅“部门间文件传阅”(文件传阅人:葛永兴),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信息化办。
3.联系人:葛永兴 联系电话:85099011
附件: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xlsx
附件2.设备资料购置项目概算评审表.xls
附件3.单价100万以上仪器设备明细表.xlsx
附件4.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docx
附件5.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6.项目其他情况说明.docx
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