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数据中心发布数据及提供数据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14-11-20 00:00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数据是学校宝贵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数据的协同共享与充分利用对科学决策和教育信息化具有关键支撑作用。
  2010年,学校启动了“数字化大学”项目。经过几年建设,初步实现了学校主要办学数据的汇聚和统一管理,为我校多个部门的业务系统提供了跨部门间的数据支持。
  为进一步适应教育的大数据时代,推动数据的共享与利用,发挥数据中心的使用效益,支撑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决策,学校将目前已经集成到数据中心的数据予以整理发布,同时面向校内各单位提供若干数据服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现有数据情况
  现有数据共54类,600个字段,分别来自人事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具体详见“数据中心现有数据说明”(见附件1)与“数据中心数据库类图”(见附件2)。
  二、提供数据集成服务
  数据集成是指各单位业务系统与学校数据中心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同步、共享与交换。数据集成后,本着“谁产生,谁授权”的原则,按照数据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各单位业务系统可以申请利用来自其它部门的数据,也可以将本部门的数据授权给其它部门使用。数据集成后,学校数据中心客观上还能起到数据异地备份的作用。当各单位发生数据灭失时,可在第一时间从数据中心中得到恢复,从而提升各单位的信息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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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提供用于管理决策和数据密集型科研的原始数据
  学校各单位需要利用数据挖掘等手段支撑管理决策和数据密集型科研时,可向学校申请使用原始数据。学校根据工作程序取得数据产生部门授权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理并后,向申请单位提供相关原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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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从学校数据中心获取数据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申请用途使用数据,同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人,建立严格的数据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国家及学校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和规章制度,确保数据安全。如因管理或技术原因导致数据泄露或其他信息安全事故的,由数据使用单位负责。

  附件:1.学校数据中心现有数据说明
     2.学校数据中心数据库类图

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