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与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4-09-25 00:00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保密局关于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化设备台帐,现将信息化设备采购与登记备案工作规范如下:
  一、信息化设备种类
  本通知所指信息化设备主要种类如下:
  1.服务器类设备。
  2.计算机类设备。包括台式机、一体机、笔记本、平板电脑等。
  3.网络设备和外部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网关、网闸、VPN设备、打印机、制图(绘图)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外接式)等。
  4.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晒图机、碎纸机等。
  5.存储介质。包括移动硬盘、照相机、摄像机、U盘、SD卡、录音笔、MP3等。
  6.安全保密产品。包括视频保护器、涉密安装系统、三合一单导设备、红黑隔离电源等。
  二、信息化设备采购与备案
  1.服务器类设备。在采购之前应先向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服务器类设备采购审批表》(见附件1),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根据申请,审核通过后,按照学校设备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2.达到固定资产申报标准的信息化设备。按照学校设备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后,填写新版《东北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登记单》(见附件2),一式4联,需到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备案,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后到财务处报账。
  3.未达到固定资产申报标准的低值信息化设备(如移动硬盘、U盘、SD卡等)。按照学校设备采购相关规定采购后,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低值信息化设备采购登记单》(见附件3),报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备案后到财务处报账。
  4.安全保密产品。涉密单位采购安全保密产品需报保密工作办公室核准后,按学校相关规定采购和登记备案。

  本部办理地点: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7号楼311室)
         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田家炳楼214室)
  净月办理地点:净月校区办公室一站式服务大厅(147室)

  联系人:学校办公室 林海新 85099303
      资产管理处 刘毓明 85099353
      信息化办  刘玉燕 85099015

  附 件:1.东北师范大学服务器类设备采购审批表
      2.东北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登记单(样表)
      3.东北师范大学低值信息化设备采购登记单

学校办公室
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14年9月23日